畢業資格
一、畢業資格: |
1、畢業資格:
(1).應修習課程: https://alcat.pu.edu.tw/2011courseMaintain/showmap/list.php?flag=show&dep_code=37
或 E校園服務網 (http://alcat.pu.edu.tw)-->★公眾項目,點選“> 課程架構圖”
(2).查詢時,請依序選擇:
【系所別】: 資訊學院 v 【身分別】: 一般生 v 【入學年度】: 109 v (如:109入學)【學制】: 碩士生 v 【組別】:資訊應用與科技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v
【以課程架構圖顯示查詢】或【以修習學分一覽表顯示查詢】
2、修習進度:請輸入學生帳號、密碼進入E校園服務網 (http://alcat.pu.edu.tw)-->點選”學分試算系統“查看學生個人進度
二、碩士論文之準備與時程: |
(各式表格請參見下載區)
►請參閱 資訊應用與科技管理碩士在職專班修業辦法 (本所) 及 靜宜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 (綜合業務組)
1、 | 第一階段:課程指導教授(幫助學生選定論文研究方向及論文指導教授) |
(1) 專一學生可於開學三週內,自行尋找「課程指導教授」,並繳交 課程指導教授同意書 。若未如期決定者,由系上統一分配給未收學生之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。個別研究之成績將由課程指導教授給定。 | |
(2) 每位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,最多可擔任2位學生之課程指導教授。 | |
2、 | 第二階段:論文指導教授(碩士論文指導) |
(1) 研一學生之論文指導教授,須於研一下學期開學一個月內決定,「課程指導教授」與「論文指導教授」可為不同之教師。 | |
(2) 每位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擔任「論文指導教授」,以入學年度為計算,在職生至多3名。 | |
(3) 研究生之論文指導教授須為資管、資傳、資工專任教師,共同指導教師,若非資管、資傳、資工專任教師,則需經會議通過。 | |
(4) 第一年第二學期結束前,繳交 研究方向及指導教授同意書。 | |
3、 | 第三階段:論文計畫書 |
應於畢業口試日之前一學期結束前,提出 碩士論文計畫書;逾期繳交者,得延後其畢業時間。(學期之起始時間以學校公佈之行事曆為主) |
三、碩士論文口試: |
申請前: (須完成以下項目始得提出學位考試申請) 1、論文計畫書:並經班務會議審查通過其論文主題及摘要與本系專業領域相符性。(前一學期) |
提出申請: 1、若要申請畢業的在職生,請於口試日前一個月,向專班提出申請,繳交資料 : (1)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表(論文口試申請) (2)歷年成績單乙份 (3)經指導教授簽名確認之論文線上原創性檢驗比對報告(109學年度起)(Turnitin 論文原創性檢驗資料庫)。 2、送請口試之論文務必依指導教授之指導修改並仔細校對,繕印裝訂後於口試前十天前交送口試委員。 註1: 口試委員資格請參見:靜宜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 (綜合業務組) |
論文口試通過後: 1、畢業學位論文上傳:靜宜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-- https://cloud.ncl.edu.tw/pu/index.php(以本校圖書館公告為準) ♦平裝:二本(系上留存1本;綜合業務組留存1本- (以綜合業務組公告為準) )封面顏色:藍色 ⇒參考顏色 (若有色差,可到專班辦公室詢問) ♦精裝:二本(圖書館留存用)封面顏色:暗紅色,燙金字 (以圖書館公告為準) 3、辦理離校手續:依照流程繳交論文,以綜合業務組公告為準。 (綜合業務組) |
四、表格下載區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