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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資格

  一、畢業資格:

 

1、畢業資格:

(1).應修習課程https://alcat.pu.edu.tw/2011courseMaintain/showmap/list.php?flag=show&dep_code=37

     或 E校園服務網 (http://alcat.pu.edu.tw)-->★公眾項目點選“> 課程架構圖

 (2).查詢時,請依序選擇: 

 【系所別】: 資訊學院       v   【身分別】 一般生       v  【入學年度 109       v  (如:109入學)【學制】 碩士生       v 【組別資訊應用與科技管理碩士在職專班    v

【以課程架構圖顯示查詢】【以修習學分一覽表顯示查詢】

 

2、修習進度:請輸入學生帳號、密碼進入E校園服務網 (http://alcat.pu.edu.tw)-->點選”學分試算系統“查看學生個人進度

  二、碩士論文之準備與時程:

 (各式表格請參見下載區

  ►請參閱 資訊應用與科技管理碩士在職專班修業辦法  (本所) 及 靜宜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  (綜合業務組)

1、 第一階段:課程指導教授(幫助學生選定論文研究方向及論文指導教授)
  (1) 專一學生可於開學三週內,自行尋找「課程指導教授」,並繳交 課程指導教授同意書 。若未如期決定者,由系上統一分配給未收學生之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。個別研究之成績將由課程指導教授給定。
  (2) 每位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,最多可擔任2位學生之課程指導教授。
2、 第二階段:論文指導教授(碩士論文指導)
  (1) 研一學生之論文指導教授,須於研一下學期開學一個月內決定,「課程指導教授」與「論文指導教授」可為不同之教師。
  (2) 每位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擔任「論文指導教授」,以入學年度為計算,在職生至多3名。
  (3) 研究生之論文指導教授須為資管、資傳、資工專任教師,共同指導教師,若非資管、資傳、資工專任教師,則需經會議通過。
  (4) 第一年第二學期結束前,繳交 研究方向及指導教授同意書
3、 第三階段:論文計畫書
 

應於畢業口試日之前一學期結束前,提出 碩士論文計畫書;逾期繳交者,得延後其畢業時間。(學期之起始時間以學校公佈之行事曆為主)
『碩士論文研究計畫書』範例:
(1) 研究題目及其定義與基本假設
(2) 研究動機與背景說明
(3) 研究方法、步驟、和程序
(4) 預期之進度與結果
(5) 參考資料
(6) 指導教授與同學之簽名

 

  三、碩士論文口試:

 

 

申請前: (須完成以下項目始得提出學位考試申請)

1、論文計畫書:並經班務會議審查通過其論文主題及摘要與本系專業領域相符性。(前一學期)
2、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:完成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「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」之研讀並通過總測驗。
3、畢業學分:修畢或可預期在該學期可修畢規定之畢業學分。
4、口試論文原創性檢驗:
    通過Turnitin 論文原創性檢驗資料庫(http://www.lib.pu.edu.tw/database/turnitin.html) (以本校圖書館公告為準)

提出申請:

1、若要申請畢業的在職生,請於口試日前一個月,向專班提出申請,繳交資料 : (1)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表(論文口試申請)  (2)歷年成績單乙份 (3)經指導教授簽名確認之論文線上原創性檢驗比對報告(109學年度起)(Turnitin 論文原創性檢驗資料庫)

2、送請口試之論文務必依指導教授之指導修改並仔細校對,繕印裝訂後於口試前十天前交送口試委員。

註1: 口試委員資格請參見:靜宜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  (綜合業務組)

註2:(第一學期十二月三十一日止,第二學期六月三十日止)。(以本校綜合業務組公告為準)

論文口試通過後:

1、畢業學位論文上傳:靜宜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-- https://cloud.ncl.edu.tw/pu/index.php(以本校圖書館公告為準)
2、論文裝訂:經審閱與核對通過後,提交正式打印裝訂論文(含離校手續所需之冊數)。包含有:

   ♦平裝:二本(系上留存1本;綜合業務組留存1本- (以綜合業務組公告為準) )封面顏色:藍色 ⇒參考顏色  (若有色差,可到專班辦公室詢問)

   ♦精裝:二本(圖書館留存用)封面顏色:暗紅色,燙金字 (以圖書館公告為準)

3、辦理離校手續:依照流程繳交論文,以綜合業務組公告為準。  (綜合業務組)

 

  四、表格下載區

 https://ccimaster.pu.edu.tw/p/404-1030-21059.php?Lang=zh-tw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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